问题 | 辞职后工资能拿回吗? |
释义 | 劳动者提前离职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如未经同意离职且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要求赔偿。擅自离职者可能被视为旷工,不享受任何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约或违反保密义务、竞业限制,损害用人单位利益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会发工资,但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且通知后用人单位没有同意的情况下,而提前离职的,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则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企业将有权停止继续缴纳自离职工的社保及公积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雇员提前离职是否影响工资发放? 提前离职对工资发放是否会有影响,取决于具体的雇佣合同和劳动法规定。根据一般情况下的法律规定,如果雇员在提前离职前已经履行了合同中规定的工作职责,那么雇主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资。然而,如果雇员未能履行合同中的义务,雇主可能有权扣除相应的工资。此外,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员提前离职的原因也可能对工资发放产生影响。例如,如果雇员违反了合同约定的解雇程序,雇主可能有权利拒绝支付工资。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合同和相关法律进行评估。建议雇员在提前离职前与雇主协商并查阅相关法律条款,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离职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得到同意,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并停止继续缴纳社保及公积金。提前离职对工资发放是否有影响需根据具体合同和法律规定评估,建议雇员与雇主协商并查阅相关法律条款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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