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但是,实践中要提起赡养之诉,父母就需要证明子女没有履行赡养义务,也就是需要搜集充足的证据。具体包括了以下的证据: 1、证人证言,包括了老人住所地附近的邻居的证言,证明子女确实没有履行赡养义务; 2、老人本人的经济状况证明,证明老人确实需要子女的赡养,才能维系正常的生活状态; 3、老人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证明,证明双方确实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明; 4、子女对被赡养人的赡养情况的证明,以及子女本人的经济状况证明,证明子女确实有能力赡养老人。 一、赡养老人是否须求儿女平等 赡养老人对于儿女来说是平等的,儿子和女儿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同时子女作为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二、不赡养老人去争遗产 子女不赡养老人还是可能分到财产的额。不赡养老人或者说对老人所尽赡养义务比较少的,从道德上应加以谴责,但从法律上来讲,这样的人不一定就不具有继承权。一般在不赡养老人但又没有证据证明其曾伤害过老人的情况下,这样的“不孝”子女还是具有继承权的。 遇到这种情况,在分配遗产时赡养老人的可以提出自己因对老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而要求适当多分一些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