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没有病假条,由单位举证是否构成工伤,如果单位证明 不构成工伤 ,那就没有赔偿。 2、职工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由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 认定为工伤 的,才能得到赔偿。 法律客观: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