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除斥期间也称不变期间,是指法律对某种权利规定的存续期间。其法律意义在于,督促权利人尽快行使权利,超过除斥期间怠于行使该权利的,则该权利消灭。 那除斥期间有什么特点呢? (一)它是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 (二)它可以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三)它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 (四)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根据上述特点可以知道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形成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撤销权:是形成权,其权利的存续期间适用除斥期间。 (二)解除权:即解除合同的权利,性质属于形成权,解除权人只要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通知对方,即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 (三)某些特殊的民事权利:《民法典》规定的保证期间,一般认为该期限为除斥期间。因此,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不仅仅是形成权,还包括其他一些为法律所规定的权利。 除斥期间届满以后,法院可以主动依职权来确定该期间届满的效果。由于除斥期间作为形成权的存续期间,其完成的法律后果就是使形成权绝对、当然、确定地消灭,所以在一方主张形成权以后,不论另一方是否就此种权利的存在提出抗辩,法院都应当对该权利存在与否加以审查,这就必然涉及该权利是否因除斥期间届满而消灭的问题。 综上来说,除斥期间是法律规定的,其法律效果的产生不需要当事人主张。另外,由于除斥期间经过的利益不是当事人主动选择的结果,因而当事人只能被动承受,而不能抛弃。以上是关于除斥期间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九条除斥期间: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第五百四十一条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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