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纪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其中一方作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并由委托人支付报酬。行纪人代表他人从事贸易活动,并获得委托人支付的报酬。 法律分析 行纪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行纪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委托人是指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五十五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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