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役权有什么法律意义 |
释义 | 地役权是地役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地役权一般发生在相邻土地上,不能离开需役地而独立存在,因而是一种从物权,而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地役权是为了方便自己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是一种他物权和用益物权。设立地役权,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军队地役权发放如何计算 地役权,是指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利用另一方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一种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我国法律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二、、相邻关系跟地役权的区别 区别: 1、相邻关系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属用益物权)。 2、相邻关系的发生基于法律的规定;地役权是通过当事人签订合同产生的。 3、相邻关系视法律为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使用人行使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提供了最低限度的便利和容忍义务;地役权的内同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4、相邻关系的权利取得是无偿的;地役权合同是有偿的。 总的来说,相邻关系要求的程度较低,都是来保障不动产使用来说的(如房屋使用时最基本的采光、通风、通行、排水等等,说的夸张一点,如果相邻关系受到侵害,则不动产在某种程度上不能使用);而地役权要求较高,主要是提升不动产价值来说的(如向远处眺望、便利的通行等等,如果不严谨的说,地役权收到侵害,则不动产的价值会降低到普通不动产的一般价值,但不会影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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