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很高兴为您回答有关于公司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的问题,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经营场所证明。 1、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2、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如果是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业户,要到地税局办理:如果是缴纳增值税的业户,要到国税局办理 3、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 逾期办理的会被罚款,税法上规定是2000块钱以下罚款。所以你尽快去办理。 4、办理税务登记受理后,主动联系税务管理人员。 办理税务登记一般所需资料: 内资企业登记: 1、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护照及复印件; 6、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和房屋土地租赁合同及复印件; 8、办理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打印件两份(要求包括营业执照上的各项内容); 9、主管国税或地税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件; 10、办理税务登记的登记表。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已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复印件各一份; 4、已被批准的“合同书”复印件一份(外国独资企业除外);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办理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打印件两份(要求包括营业执照上的各项内容); 7、主管国税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