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买到的奶粉有问题怎么投诉 |
释义 | 消费者投诉方式多样化,包括信函式、来访投诉、电话投诉和网上消费诉求。信函式适用于远距离投诉,但可能耗时较长;来访投诉可直观解决问题,建议携带有质量问题的样品;电话投诉便于有关部门及时掌握伪劣商品情况;网上消费诉求可通过相关网站获取维权帮助。消费者权益受法律保护,有权要求商品和服务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法律分析 1、信函式:主要适用于消费者距投诉单位远的情况,缺点是解决问题的时间可能长些。 2、来访投诉:消费者最好把有质量问题的样品带去,这种方式比较直观,能够较好地解决问题。 3、电话投诉:这种方式便于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市场伪劣商品出现的情况。 4、网上消费诉求:可通过中国消协在线网站和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协会诉说你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麻烦,获取维权帮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拓展延伸 奶粉质量引发的消费者维权风波 奶粉质量引发的消费者维权风波持续升温。消费者们发现购买的奶粉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包括异味、过期、添加物超标等。面对这一情况,他们积极行动,通过投诉、集体维权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消费者们要求生产商和监管部门加强质量监管,严惩违法企业,确保市场上的奶粉安全可靠。相关媒体也积极报道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消费者维权的风波不仅对奶粉行业产生了重大冲击,也对整个消费市场的信任度造成了影响。这一事件提醒了消费者要保持警惕,选择有信誉和口碑的品牌,同时也促使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做好社会责任。 结语 消费者维权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信函式、来访投诉、电话投诉和网上消费诉求等。不同的方式适用于不同的情况,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奶粉质量问题引发的维权风波不仅对奶粉行业造成了冲击,也提醒了消费者要保持警惕,选择有信誉和口碑的品牌。同时,企业也应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承担起社会责任,确保市场上的奶粉安全可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权利,我们应当共同努力,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一个公平、透明、安全的消费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三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一节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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