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公司的股权能继承吗? |
释义 |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是可以继承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是不能继承的。 一、公司股东死了怎么办 公司股东死亡了股权应当由继承人继承。若是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继承人可以按照股权转让的程序获得股权,若是由股东优先购买的,则继承人只能够得到股权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公司更具有人合性。 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佢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中的东,原意指“主人”(东家),股东,即持股的主人,简单理解就是“老板”。 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二、股东死亡家属放弃股权怎么办 股东死亡家属放弃股权,如果公司章程对此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无具体规定的,应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对该部分股份依法进行认购或转让给其他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三、股东进行继承的程序是什么? 股东继承的程序: 1、召开股东会; 2、将继承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3、修改公司章程; 4、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主张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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