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异地公证遗嘱吗 |
释义 | 可以异地公证遗嘱。当事人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一、遗嘱公证有什么优势 遗嘱公证有如下优势: 1.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2.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3.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二、遗嘱公证需哪些材料 遗嘱公证需提供如下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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