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得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取得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可以看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财产权受到损害的,有权依照国家赔偿法请求赔偿。 国家电网征地补偿是如何去规定的 国家电网占地补偿应按照《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 国家电网征地补偿是如何去规定的 国家电网占地补偿应按照《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 我想咨询一下国家电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电网征地补偿的规定是:征收土地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及时足额的进行补偿,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一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该内容由 李乔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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