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车退费规定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根据梯次退票政策,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 所谓15天(不含),即要在开车前360个小时(15×24小时)以上。比如,某旅客购买的是2月4日下午3时出发的火车票,那么20日当天下午3时之前退票就是免退票费的,但在下午3时后去退票的话,就要收5%的退票费了。 2、在开车前48小时至15天以内退票的,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 3、开车前24小时至48小时以内退票的,收取10%退票费。 4、开车前24小时以内退票的,收取20%退票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四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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