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立共同遗嘱需哪些条件 |
释义 | 1、双方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无效婚姻下的“夫妻”设立的共同遗嘱因不具备共同基础,所以不能设立共同遗嘱。2、夫妻双方都具备立遗嘱的能力,任何一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共同遗嘱无效。3、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即夫妻二人设立该份遗嘱的目的是一致的。4、夫妻双方不能在共同遗嘱中剥夺生存一方的遗嘱撤销权,否则就会限制生存一方自由处分其合法财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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