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劳务有质保金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建筑劳务可以有质保金,但需要在建筑劳务用工合同中事先约定。如果建筑劳务合同中约定了发包单位可以扣质保金,那按合同约定进行,但一般一年后都应该退还扣押的质保金。 一、工程质保金如何退还退还多少 工程质保金退还流程: (一)建设单位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 (二)经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加盖章印返还至质监部门方可退还。 (三)公告期限内无反映问题的,由物业确认,物管科领导签字报综合科复核无异议后盖章返还至住建局质监部门。 (四)对存在反映问题的,由物管科统计整理后,责成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合格经反映业主签字、物业盖章确认报物管科按程序履行。 工程质保金退还多少,如合同未进行明确约定,原则上质量保修金应于质量保修期满以后一次性返还。但返还时应扣除以下的款项/费用: (1)根据经审核的扣除质量保证金违约金通知单上明确的扣除款项; (2)保修期内代合同乙方支付的各种款项; (3)合同乙方尚未支付但经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确定将要支付的款项; (4)因质量缺陷对项目造成的损失的相应赔偿金; (5)其他需要扣除的情况。 二、工程质保金退还条件到底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退还的条件具体是当合同约定质保期限到后,无质量问题争议后,向建设方(收质保金单位)提交退还质保金的函就可以了。同时还要附工程回访单,有物业或住户的签字才行。当满足返还的条件以后,由合同乙方向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提出返还申请书。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在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上签署返还意见、金额后,交由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审核,最终确定本次返还金额、返还形式并通知财务部办理相关返还手续。 三、预付款在合同中是否必须约定 1、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建筑工程的预付款一般不宜超过当年建筑(包括水、电、暖、卫等)工程工作量的50%但也不能低于30%; 大量采用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比例。安装工程一般不宜超过当年安装工程量的20%,安装材料用量较大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 2、工程预付款的扣回时间和方式。折回或折抵的方式与比例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时间一般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为了能让工程预付款全部用于工程中而不被挪作他用,防止承包方收到工程预付款后不能按时进场施工,发包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方对工程预付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办法。 3、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比如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至25%到75%之间按工程进度款比例扣回。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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