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哪些村有土地征收 |
释义 | 法律分析:征收范围为:拟征收村位于(东至:唐山国义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西至:尖角村,南至:空地,北至:唐山国义特种钢铁有限公司)的土地,面积约1.836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法律依据:《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政府征地启动公告》范各庄镇大安各庄村及有关农户: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唐山市2021年度第十九批次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唐山国义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西至:尖角村,南至:空地,北至:唐山国义特种钢铁有限公司)的土地,面积约1.836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二、征收目的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拟于2021年3月17日,由范各庄镇人民政府,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宜昌市夷陵区征地补贴多少钱 有。各地区实行的补贴标准都是一致的,其计算方法均是根据往年各地的补贴资金规模及面积数据而来。各地的补贴金额略有不同,通常在50-200元之间。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湖北省农村国家修路征收土地按多少钱一亩的? 法律分析: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多少钱一亩。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我们村有土地承包,但我们全家都不知道。 土地承包家庭内部纠纷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或者由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八条当事人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由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纠纷事项、理由和时间。 土地征收补偿费包含哪些费用 土地征收补偿费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应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方式的具体规定如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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