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程序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协议离婚程序的实质条件是: (1)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相关事项已有适当处理; (3)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协议离婚程序的其他实质条件。 一、离婚的问题不给补偿款 可以起诉,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离婚后,对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协议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和财产关系 二、离婚证证件照片要求 可以咨询当地婚姻登记处,一般来说办离婚证的相片是3.5*4.5寸的红底或蓝底单人照。一、离婚登记的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前的贷款要怎么解决 离婚前的贷款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下的债务,双方离婚时可以协商处理债务; 2、如果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裁定。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如下: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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