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还款的步骤是什么? |
释义 | 申请强制执行的主要步骤和法院执行强制还款的措施。申请人需自行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期限为二年。法院可采取查封、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等措施。申请执行书提交后,法院将在48小时内受理。若法院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人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异议,法院将审查并作出裁定。对裁定不服,可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一、申请强制执行 主要步骤有: 1、提出申请; 2、提交相关的证件和文件; 3、交纳申请执行的费用。 申请强制执行是需要申请人自己向人民法院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会主动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超过期限则不会再受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法院怎样执行强制还款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2、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3、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4、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三、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多久会受理 1、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书后,48小时内执行;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3、第二百零四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申请强制执行是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的一项重要步骤,包括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件和文件以及交纳申请执行费用。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逾期将不再受理。法院在执行强制还款时,可以采取查封、拍卖、变卖等措施,以清偿被申请执行人的债务。法院在收到强制执行申请书后,将在48小时内受理并进行执行。如执行过程中有案外人提出异议,法院将在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合理的异议将中止执行,不成立的将驳回。如对裁定不服,可依法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 (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三)执行标的灭失的; (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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