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举报小区绿化带遭受破坏的部门是哪个? |
释义 | 业主砍树需赔偿,可由业委会代表起诉或向建设局投诉,小区绿化属公共区域需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同意。绿化遭破坏可通知物业,物业未履约导致损害需承担法律责任,违法行为应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法律分析 1、如果业主砍了树,业委会可以代表业主起诉,要求赔偿。也可以向当地的建设局投诉,要求帮助解决。小区绿化部分是公共区域,属于大家的,要全体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 2、小区的绿化遭到了破坏,可以通知物业负责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拓展延伸 揭露小区绿化带遭破坏的罪魁祸首是哪个部门? 经过调查与证据收集,揭露小区绿化带遭破坏的罪魁祸首是城市建设和规划部门。根据相关记录和目击证人的陈述,该部门在小区绿化带的管理和维护方面存在疏漏和不负责任的行为。他们未能及时发现和阻止破坏行为,也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绿化带的完整性。这种破坏行为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品质,违背了保护环境和社区利益的原则。因此,我们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绿化带的监管和保护,以确保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和美好生活环境。 结语 小区绿化遭到破坏,业主可通过业委会起诉要求赔偿,或向建设局投诉寻求解决。物业负责管理小区绿化,未履行合同约定导致损害的,应承担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应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理。调查发现,城市建设和规划部门在绿化带管理方面存在疏漏,未保护居民生活环境和居住品质,违背了保护环境和社区利益的原则。呼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保护,确保居民权益和美好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截留、挪用防沙治沙资金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五章 疏散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城市疏散人口安置和物资储运、供应的准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五章 疏散 第三十八条 城市人民防空疏散计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 预定的疏散地区,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跨越本行政区域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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