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月嫂的定金一般付多少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未履行债务或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未履行债务或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分析 给中介的定金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退的。比如因购房者的原因未能订立合同的,购房者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拓展延伸 月嫂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详解 月嫂服务费用是指雇佣月嫂所需支付的费用,一般包括月嫂的工资、食宿费以及其他可能的附加费用。具体费用因地区、经验和服务内容而异。一般而言,月嫂服务费用在市场上有一定的价格范围,通常是根据月嫂的经验、技能和服务质量来确定的。支付方式一般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全款或分期支付。对于定金的支付,一般来说,需支付总费用的一部分作为定金,以确保月嫂的服务。定金的具体金额也因个体月嫂和雇主之间的协商而有所不同。在雇佣月嫂之前,建议与月嫂进行详细沟通,了解清楚费用构成和支付方式,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和合作顺利进行。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定金的返还与债务履行情况息息相关。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对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当按照双倍返还定金的原则处理。因此,在购房或雇佣月嫂等交易中,双方需明确约定定金的支付方式、金额以及返还条件,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合理保护和交易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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