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升一般纳税人之前的专票可以抵扣吗 |
释义 | 升一般纳税人之前的专票一般是不可以抵扣的,但有两种情况除外,具体如下: 1、小规模纳税人取得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全额抵减应纳税额; 2、企业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具体做法是购买方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的程序,由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一般纳税人专票抵扣条件具体如下: 1、凭证条件,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另外,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2、时间条件,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综上所述,升一般纳税人之前的专票除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企业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外都不可以抵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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