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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执意要打胎是否侵犯男方的生育权
释义
    当夫妻双方的生育权发生冲突的时候,女性的生育决定权优先于男性的生育决定权;生育权的实现有赖于双方的合意与配合,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配合自己实现生育权,不得干涉对方的“拒绝生育权”,需要实现生育权的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另与其他女性结婚实现生育权。
    一、未婚先孕违法罚款多少?
    未婚先孕不违法,自然也就不会罚款。未婚先孕缴纳的款项不是罚款,而是社会抚养费。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二、满足实质性婚姻的要求是什么
    满足实质性婚姻的要求如下:
    1、必须是异性男女;
    2、男女双方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3、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4、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5、三代以内不得有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6、双方不得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或暂停结婚的疾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女结婚必须完全自愿,任何一方不得强迫或者任何第三方干涉。男性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得早于20岁。鼓励晚婚晚育。
    三、生育权的内容
    生育权的内容有生育健康和生殖健康。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歧视。夫妻双方各自都享有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行使这一权利,生育权才能得以实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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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9: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