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转继承的适用条件包括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或者已经放弃继承、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继承人有法定的继承权以及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