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约定不明的合同处理原则 |
释义 | 约定不明的合同的处理原则是,协议补充原则。以及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需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来确定。例如期限约定不明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 合同违约责任的计算有三种情况: 1、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的计算时间采用期限带人催告的原则。如果期限过期,债务人当然会陷入履行延迟。若约定为一段时间,则期末具有确定期限的意义; 2、原则上,不确定期限违约责任的计算时间由债权人通知或债务人知道履行期限届满时履行延迟,计算合同违约责任; 3、如果履行期限不明确,违约责任的计算时间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或协议不明确,且履行期限不能根据债务性质、交易习惯等法律规定确定,违约责任的计算时间为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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