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南宁护士首次注册流程怎么走 |
| 释义 | 一、南宁护士首次注册的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3、审批办具体承办人或窗口首问责任人审查 4、审批办负责人审批,作出许可决定 5、制作决定文件并由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 二、南宁护士首次注册的办理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 2、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3、集体办理护士执业注册申报表 4、申请人近期小2寸免冠白底彩色正面半身照片1张 5、申请人身份证明 6、申请人学历证书 7、受委托人身份证 8、授权委托书 9、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从事护理工作的聘用证明 10、在区内指定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三、南宁护士首次注册办理的法律依据 1、《护士条例》 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的,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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