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是什么 |
释义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制定的。 一、国有资产流失如何认定 国有资产流失的认定: 1、股份制改造和拍卖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 2、假破产真逃债形成的国有资产流失; 3、在产权交易过程中,评估机构恶意低估国有资产价值; 4、假合资进行套钱; 5、决策失误,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和流失; 6、和国家工作人员乘企业关、停、并、转、包、租、合、卖等机会,利用职权进行贪污犯罪。 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要件: 1、客体要件: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本罪行为法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犯罪。 (二)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私分国有资产罪 1、区分国有资产与公共财产。国有资产都是公共财产;但公共财产并不一定是国有资产。 2、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资产而非国有资金。因而本罪的行为对象不一定是钱款。 3、区分本罪与单位个别负责人或经手人贪污国有资产的行为。本罪行为属集体私分,在单位内部带有普遍性和公开性而贪污行为则带有个中性和隐秘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国家和其他各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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