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不可以强制执行医保卡。人民法院不能执行医保卡的,医保卡的费用是任何单位都不能执行的。法院也无权扣划个人医保账户内的资金,不可以冻结医保资金。单位为职工交纳社会医保等社保属于强制缴纳,有强制性。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三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