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起诉书 一般没有量刑建议,在法庭调查后,会在 公诉意见书 中体现量刑建议。起诉书是指控犯罪,量刑不是检察机关职权范围,是法院职权范围。量刑建议权是 公诉人 依照法律所享有的在庭审过程中向法官提出量刑建议的权力。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试行)》第三百九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提起 公诉 的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除有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情节外,量刑建议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内提出。建议判处 有期徒刑 、 管制 、 拘役 的,可以具有一定的幅度,也可以提出具体确定的建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