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低保制度改革的最新动态:取消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低保户取消资格条件: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和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法律分析 低保户只要不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就有可能取消低保资格: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拓展延伸 低保制度改革的最新动态:取消条件变革引发的社会影响如何? 低保制度改革的最新动态中,取消条件变革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影响。首先,取消条件的变革使得低保资格更加严格,减少了不符合条件的人获得低保的可能性,从而提高了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然而,这也导致了一部分原本符合条件的人失去了低保的支持,可能面临生活困境。其次,取消条件变革也促使了社会的关注和讨论,引发了对低保制度公平性、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性的思考。这进一步推动了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低保制度的改革和优化,以确保更多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能够得到支持。总而言之,取消条件变革对于低保制度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结语 低保制度改革的取消条件变革,提高了低保资格的严格性,增强了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然而,这也可能导致一部分原本符合条件的人失去低保支持,面临生活困境。同时,取消条件变革引发了社会的关注和讨论,促使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低保制度进行改革和优化,以确保更多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获得支持。取消条件变革对低保制度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产生了深远影响。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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