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是什么部门负责 |
释义 | 法律分析:拆迁工作由政府部门管理。拆迁工作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来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拆迁办管拆迁拆迁办公室的简称,负责与拆迁有关的事务.是在城市改扩建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办事机构和组织。一般来讲,拆迁办不是常设机构,只是临时部门。一般来讲,其人员构成可能有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甚至包括临时雇佣人员等,这些人员都有各自的单位和部门,比如,属于房管局、土地局甚至地方党委、政府乃至公检法等各个部门,他们的组织人事关系以及工资关系等,都在原单位,到拆迁办只是行政上的借调。 拆迁办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区内房屋拆迁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拆迁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执行市区、开发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受理拆迁申请,审验有关文件、证照资料。办理拆迁审批手续; 3、负责评估公司、拆迁公司、旧房拆除公司前期业绩的考察工作; 4、负责委托授权书的办理,委托拆迁协议的签订,监察拆迁实施单位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和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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