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免责条款中的“自杀”条款是否存在?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免责条款中的“自杀”条款存在与否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具体规定,但该条款是否合法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五十五条:“保险条款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3.《民法典》第一千七百一十二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死亡的赔偿,不得设置无法实现的免责条款。”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自杀为由拒绝履行保险合同。”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重疾险免责条款中设置“自杀”条款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若该条款损害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且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条款而失去保险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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