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单位能否调岗降薪? |
释义 | 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单方调岗降薪,但在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整其工作岗位,并根据“岗变薪变”的原则调整工资。调岗需经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需明确工作任务或工作量。 法律分析 首先,用人单位能否无故单方调岗降薪?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又根据《劳动法》第26条第2项及《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项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据此,原则上,没有经过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及工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整其工作岗位,并且可以根据“岗变薪变”的原则调整劳动者的工资。但是,前提条件是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承担举证责任。 其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单方作出的调岗降薪的决定是否合法有效,根据《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26条,“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据此,要认定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首先要看用人单位是否明确了劳动者的工作任务或工作量。 员工的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协商约定的,若要调整岗位,需变更劳动合同。对于变更劳动合同,《劳动法》明确规定要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劳动合同一方不得单方面任意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得用内部制度来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确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与劳动者协商协商一致可以调整。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单方调岗降薪,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只有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经过协商一致且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前提下,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并相应调整工资。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任意变更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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