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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流程有哪些
释义
    一、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流程有哪些
    1.申请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2.受理
    (1)同意调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先行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双方同意调解,签订同意调解协议书。
    (2)开展调解。调解应该自签订同意调解协议书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
    (3)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对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出具仲裁调解书。
    (4)告知申请仲裁的权利。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经仲裁审查确认且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再申请仲裁。
    3.实人认证递交调解申请书时,申请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据原件,于法定工作日到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实人认证。
    4.办理结果《仲裁调解书》,长期有效
    二、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属于规定的劳动争议范围;
    2.有明确的调解请求和事实理由;
    3.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4.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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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5: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