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逮捕应具备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前提和基本条件。逮捕通常不是在调查结束后进行的,而是在逮捕后继续进行的。因此,经过初步调查,只要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发生,犯罪嫌疑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就可以逮捕他; 2、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依照刑法的规定,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其社会危险。所谓社会危险,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逃跑、自杀、串供、毁灭犯罪证据等妨碍诉讼活动的情况,可能报复犯罪活动,给社会带来新的危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