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交通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存在疑义时,可以通过解除合同来解决纠纷。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项下的条款应当遵循合同订立自由原则、平等原则,且不得侵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合同中的条款存在疑义,可向保险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合同应当依法解除。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五十九条 保险合同的条款应当遵循合同订立自由原则、平等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险监管部门的规定,不得侵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八条 保险合同失效的,保险人应当返还已经收取的保险费,并按照失效前的保险期间,向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 第七十条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解除: (一)重大误解; (二)重大遗漏; (三)虚假保险标的; (四)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明确约定的保险责任或者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五)保险标的毁损或者灭失; (六)其他有违反法律规定情形的。 《合同法》 第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或者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二十条 当事人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违反合同约定,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确认并要求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合同是无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