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迁拆安置的商品房怎样办产权证 |
释义 | 一、迁拆安置的商品房怎样办产权证 被征收人取得拆迁安置房后,如果首次办理房产证的,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申请时提交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等的资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二、没有房产证的房被拆迁可以要求补偿吗 按规定,进行拆迁补偿时,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要给予补偿。并且,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即违法建筑,将不予补偿。 所以,没有房产证的房是否可以获得补偿,要先确定是否为违法建筑。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形即属于违法建筑: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以及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5、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6、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所以若是房子没有房产证,但是不属于以上的违法建筑,那么还是可以要求拆迁补偿。 比如实际中许多宅基地建房就没有房产证,但是不属于违法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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