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被拆了赔偿标准 |
释义 | (1)房屋被拆了的赔偿范围有直接赔偿为房屋价值的损失,间接赔偿为房屋附属物以及屋内动产,房屋用途为个人居住的,应当给予安置补偿损失;房屋用途为商业用途的还应当对于停产停业的损失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国家赔偿范围第(三)款规定:“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第(四)款规定:“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具体的赔偿标准为:如果被拆房屋为合法建设房屋应当根据改建地段或就近类似房屋进行赔偿,也可以根据市场价值评估后赔偿评估后给予赔偿,如果被违法拆除的房屋为违法建筑,可以综合当地政策确定酌情给予赔偿。对于房屋内的动产与附着物根据申请人的相关举证材料与财产损失给予赔偿,而且在房屋被拆除后应当给予申请人安置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六条第八项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国家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国家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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