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欠款多少可纳入失信:欠款没有金额多少限制,只要欠钱,被人起诉后,不履行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对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均可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依据】: 《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 自然人一般失信行为包括: (一)被处以较轻行政处罚(按照各部门或者各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认定)或者被处以警告的; (二)被法院认定为不具有主观故意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 (三)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拖欠贷款等合同款以及公用事业缴费2个月以内的; (四)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所列其他情形,情节轻微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信用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一般失信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