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高利贷犯法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关于民间高利贷是否犯法的问题,由我为大家进行解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未超过年利率的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约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会予支持。因此,民间借贷中私人放高利贷的本金及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24%的利息将会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俗称的2分息。但是应注意的是,如果约定的年利息超过了24%,但不到36%的利息已经支付的,无需返还,如果未支付的,也无需再支付,如超过36%的部分,法律一律不保护,已经支付的,可以主张返还。另外,不得在出借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预先扣除的,将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一、民间借款利率标准最高多少是合法的 民间借贷法律认可最高利息是月利率2%,年利率24%。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八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两边约好的利率超越年利率36%,超越部分的利息约好无效。借款人恳求出借人返还已付出的超越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总得来说就是,借贷不超越24%的利息均受维护;超越24%不到36%的利息看做天然债款,给了的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而超越36%的部分一律不维护。 二、民间借贷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一种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的规定主要在《民法典》和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简称《借贷意见》)规定。关于利息和利率的规定主要在《借贷意见》和各地的司法惯例中。《借贷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要注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约定不明确,就当作不需要支付利息。 (一)借贷双方没有约定逾期利率但出借人主张逾期利息的处理 1、既没有约定借款利率,也没有逾期还款利率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算逾期利息; 2、约定了借款利率却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一般法院会支持按照借款利率计算逾期利息。 (二)借贷双方既约定了逾期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时的处理 在这个时候如果借款人逾期不还款,那么出借人在起诉时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或者违约金。但是有一点要注意,就是不管是逾期利息还是违约金都不能超过四倍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否则超过部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在审理的时候遇到出借人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经折算后的实际利率没有超出四倍利率的,法院也可以支持。 (三)借款人在诉讼前已支付的超过四倍利率的利息的处理 之后借款人不能按约定支付利息偿还本金,出借人起诉至法院。这个时候对于在诉讼之前已经支付的超过四倍利率的利息,各地法院的裁判标准不一样。合肥地区法院一般对诉讼前已支付的利息不再干预。毕竟借款人自愿支付,既未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也未造成不良严重后果,原审法院不再干预并无不当。这也是各地法院一种比较普遍的做法。不过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指导意见规定,借款人已经按约支付完毕借款本息后,又以约定的利率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未按约支付完毕借款本金的,在审理过程中请求将已经支付的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冲抵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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