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因停工被迫发放最低工资 |
释义 | 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期间,如果非因劳动者原因导致,且未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按照正常劳动支付工资周期内的工资。如果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企业需根据新约定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若企业未安排劳动者工作且劳动者未找到其他工作,应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作为基本生活费。 法律分析 公司停工让员工待业应发工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拓展延伸 停工导致公司被迫采取最低工资措施 停工是一种意外情况,对公司运营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为了缓解员工的经济困难,公司不得不采取了发放最低工资的措施。这一决定既是出于对员工权益的尊重,也是为了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公司希望通过发放最低工资来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同时也为员工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尽管这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了一定的压力,但公司愿意承担这一责任,以维护员工的利益和企业的声誉。 结语 在公司停工期间,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和基本生活需求,公司决定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这一举措体现了公司对员工权益的尊重和对企业正常运转的关注。尽管这给公司的财务状况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但公司愿意承担这一责任,以维护员工的利益和企业的声誉。通过发放最低工资,公司希望为员工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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