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在居住地离婚吗 |
释义 | 可以在居住地离婚,前提是居住地就是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只要居住地是任意一方当事人的户口住所地,那么夫妻双方就可以在居住地办理离婚手续。 一、请问登记离婚必须在结婚登记地办理吗? 离婚并不需要一定在结婚登记地办理。法律规定是,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非内地人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结婚证丢失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结婚证丢失的离婚程序为: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手续。 三、外地人在上海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外地人在上海能办离婚手,但是只能诉讼离婚,并且有前提条件,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在上海生活超过一年,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必须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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