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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宜昌户口迁入条件
释义
    宜昌户口迁入条件:
    1、具有户籍;
    2、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
    3、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4、已在本市办理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
    5、本人及配偶均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6、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宜昌的父母户口迁入子女户口需要的手续: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综上所述,宜昌户口迁入条件有具有户籍;已在本市办理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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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4:0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