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宜昌户口迁入条件: 1、具有户籍; 2、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 3、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4、已在本市办理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 5、本人及配偶均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6、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宜昌的父母户口迁入子女户口需要的手续: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综上所述,宜昌户口迁入条件有具有户籍;已在本市办理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