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对企业间借贷合同效力的把握 对企业间借贷合同效力的把握应准确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具体如下: 1.明确举证责任。当事人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的,应当就构成合同无效的基本事实提供证据证明。 2.注意审查资金来源。 3.注意审查资金用途。 4.注意审查出借企业的经营活动。 二、企业间的借款合同要缴税吗? 企业间的 借款合同 要缴税。具体税种如下: 1.要交增值税 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秘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增值税。 2.不用交印花税 应税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由于该公司为商业企业,且贷款方也是商业企业,因此,这两个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3.部分可税前扣除 三、企业借贷合同无效怎么处理 企业借贷合同无效的处理规则是: 1.企业借款合同无效的认定应以《民法典》的规定为准。 2.企业借款合同无效认定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下位法与上位法的规定不得冲突,违反上位法的规定无效,在上位法无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应适用下位法的规定。 3.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借款的返还问题。由于违约责任的成立以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提,合同无效后,双方关于违约金和利息的规定由于主合同的无效而不发生应有的效力,但是借款方应当基于 不当得利 返还出借方的借款本金。 4.合同无效后有过错方的 缔约过失责任 。 法律客观: 企业间拆借资金是否交增值税:拆借资金,应缴纳增值税。税收相关法规对拆借资金的规定: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企业资金拆借有效的情形:1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2004年,在新《公司法》修订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司法解释中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数额货币的,应当认定为借款合同,确定了在房地产开发领域企业之间拆借的合法性,并认可了借款可以不承担经营风险,并收取固定回报的房地产开发模式。2.企业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从《公司法》来看,通篇条文并没有直接规定企业拆借行为的合法性,但是从董监高的忠实义务可以看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章程规定,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可以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他人应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如果说央行处出于金融行业监管的需要禁止企业的资金拆借,那么按照以上理解,企业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得以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