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省2021年人身损害计算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60岁(包括60岁)以下城镇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十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10%=6618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10%=23338元 九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20%=13236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20%=46676元 八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30%=19854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30%=70014元 七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40%=26472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40%=93352元 六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50%=33090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50%=116690元 五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60%=39708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60%=140028元 四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70%=46326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70%=163366元 三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80%=52944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80%=186704元 二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90%=59562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90%=210042元 一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100%=66180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100%=23338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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