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经济补偿计算的评估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依法一次性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助。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12年。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未签合同辞职经济补偿计算标准 未签合同,还构不成被迫辞工的理由。看来你是比较关注你的权益,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你在职都可以要求,如果自己辞职没有补偿。如果是没有购买社保,先要求购买社保,如果一个月还没有买社保,可以以这个理由辞工。是有补偿的。所以,离职的理由选择也是很重要的。有需要,可以约见律师面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