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伤二级赔偿5000要赔多少钱 |
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重伤二级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关于相关的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 重伤二级一般赔偿多少钱? 赔偿标准是医疗费按照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计算;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或者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工伤赔偿要赔多少钱? 获赔步骤: 1、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劳动者自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申请应当提交的资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3、劳动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劳动局会发给“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费,护理费等。 二级伤残伤残大概能赔多少钱?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5%。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赔偿该赔多少钱 工伤赔偿没有具体金额,要根据情况来决定。 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的,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发生工亡的,还包括被抚养亲属的抚恤金。 病死工地宿舍要赔多少钱? 关于病死工地宿舍要赔多少钱?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病死工地宿舍要赔多少钱? 病死工地、宿舍,单位可能要赔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员工在公司死亡,单位需要赔偿吗? 1、员工在公司死亡,单位不一定需要赔偿。 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会被视为工伤,此时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病死工地不赔偿的处理办法 农民工工地死亡不赔偿当事人可以到当地有管辖权限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首先是农民工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是该单位的人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也没有关系,有公司发放的工资单、或者是公司发放的工作服、考勤表等都可以。 员工在工地病死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根据规定,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单位需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来说,单位需要向死者的家属支付丧葬费、抚恤金等的赔偿费用。支付的丧葬费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相关内容:工伤和侵权可以选择主张吗 一、工伤和侵权可以选择主张吗 我国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并未明确规定禁止工伤保险待遇与侵权赔偿可以同时获得的情况下,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民法理论,受害者因第三人受到人身损害,同时符合工伤时,受害者有权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更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前者的请求权基础是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后者是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两种请求权,两种法律关系,互不排斥。虽然,看似受害者“因伤盈利”,但并不能因此就免除侵权人的侵权赔偿责任,免除社保机构或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回老家”遭遇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对于“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应综合考虑职工上下班目的、路途方向、距离远近及时间等合理因素。 一般而言,合理时间应为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的在途时间,可根据用人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确定。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型职业不断出现,有些职业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不固定,如“外卖小哥”“快递小哥”等。对此类工作的“合理工作时间”认定,要结合工作性质和职业特点进行综合判断。 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当发生了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的竞合问题时,我们是只能选择一种法律关系进行索赔还是可以同时按照不同的法律关系进行索赔,相信大家都很关心这个问题,毕竟对于伤者来说能够多一份赔偿在心理上也起到一定的安慰作用。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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