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双鸭山取水许可延续需要的材料 1、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2、有效期内的取水许可证原件和原取水许可批准文件 3、延续取水评估报告 4、申请书 5、取水许可延续申请书 6、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7、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双鸭山取水许可延续的办理流程 1、申请,行政相对人提交申请 2、受理,行政审批窗口受理 3、专家审查,组织专家审查,提出专家级审查意见 4、下达行政许可决定书 5、验收发证 三、双鸭山取水许可延续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 第七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 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2017年修订)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