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离婚过错方可以分财产吗 |
释义 | 过错方是可以分到财产的,除非过错方自愿把财产都给无过错方。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是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决定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不存在过错方分不到财产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离婚赔偿过错方标准 (一)过错程度 过错程度可以通过过错方侵权的手段、场合、次数和持续时间等反映。这些具体情节反映着其主观恶性的不同,不同情节所造成的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所应受到惩罚的程度也不同。 (二))认错态度 过错方的事后态度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精神状态,如果过错方于事后积极承认错误并积极抚慰受害人,努力取得受害人的理解,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必将减少并易于克服。相反,如果侵害行为发生后过错方仍然态度蛮横,无认错之意,甚至恶语相向,暴力遗弃,则必将加重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因此,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时,要考虑到过错方态度的因素。除了金钱等物质补偿,还可要求过错方采取赔礼道歉的方式,以期更好的达到抚慰受害方的目的。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从一个方面反应过错方的态度。 (三))过错方的经济能力 二、过错方离婚分多少财产 过错方导致离婚的,可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如果一方在离婚分割夫妻财产时,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伪造夫妻债务侵占财产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果是因为一方与他人同居、重婚、实施家庭暴力的,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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