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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特许人的信息披露义务是什么
释义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以下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一)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额、经营范围以及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二)特许人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基本情况;(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和支付方式(包括是否收取保证金以及保证金的返还条件和返还方式);(四)向被特许人提供产品、服务、设备的价格和条件;(五)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提供方式和实施计划;(六)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的具体办法;(七)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八)在中国境内现有的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域以及经营状况评估;(九)最近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摘要和审计报告摘要;(十)最近5年内与特许经营相关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十一)特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十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
    如何保护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1、订立保密协议。2、从保密主体来看,特许经营商业秘密保护协议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①特许人与员工之间签订的保密协议;②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签订的保密协议;③特许人与合作机构之间签订的保密协议;④被特许人与其员工之间签订的保密协议。3、保密条款的主要内容应包括:①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的内容范围;②保密的期间,一般约定为特许经营期间以及特许经营结束后的一定期间内;③保密的形式一般约定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人泄露双方约定的商业秘密;④被特许人必须要求其雇员承担与其相同的保密义务;⑤“回授条款”,即约定被特许人将其在特许经营业务中所获得的技术秘密回授给特许人。也就是说,被特许人在经营过程中如对特许人的技术秘密进行发展或改进的应当转让给特许人,或许可特许人或者其他被特许人对所生的技术秘密享有非独占的使用权。⑥约定侵害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一般是约定违约金,可针对具体情形分别约定,也可以约定统一性的违约责任条款。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哪些
    (1)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即招股说明书;(2)上市公告书;(3)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4)临时报告,主要是重大事件公告、上市公司的收购或合并公告;(5)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6)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7)其他信息。
    承兑汇票保证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保证人的义务,也就与被保证人的义务完全一致,这就是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义务的同一性。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就票据债务负连带责任。保证人仅因以下情形可免除责任:①被保证的票据债务自始即不存在,如被保证人为付款人而未承兑;②被保证的票据债务因欠缺记载事项而无效;③保证行为形式不完备,如保证人未签章。(2)保证人的代位权。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汇票保证人的抗辩权:汇票保证人作为票据义务人,同其他票据义务人一样,也享有相应的抗辩权;同时,在一定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直接援用被保证人的抗辩权。一、票据保证人的对物抗辩权,即因票据自身原因发生的抗辩权根据我国票据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票据保证得因被保证的票据债务在汇票记载事项上的欠缺而无效,这是票据保证人的一项最重要的对物抗辩权。此外,因票据记载不完备而发生的各种对物抗辩权,在其他票据债务人得以主张时,票据保证人亦均得以主张。例如,在票据上记载票据金额已经付讫,或者票据金额记载不一致时,票据保证人可以主张票据自身无效,从而拒绝履行票据保证债务。二、票据保证人的时效抗辩权就票据保证债务来说,既然是独立于被保证债务的一种独立的债务,那么,就应该有自己的独立的消灭时效。但在票据法的时效规定中,仅有持票人对票据出票人、承兑人及背书人行使权利的时效规定,并无对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时效规定。笔者认为,从票据保证债务自身来看,具有与被保证债务同一的性质,因此可以认为,当票据保证的被保证人是出票人、承兑人时,对票据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时效,就应该与对出票人、承兑人行使权利的时效相同;而当票据保证的被保证人是背书人时,对票据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时效,就应该与对背书人行使权利的时效相同。
    什么是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是指投权人将其商号、商标、服务标志商业秘密等在一定条件下许可给经营者,允许他在一定区域内从事与授权人相同的经营业务。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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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0: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