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一、老人去世房产怎么继承? 老人去世房产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以及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若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的,继承人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再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后,才可以申请办理房屋过户。若父母对于房产没有留下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的,应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其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社区领取死亡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提交材料:死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死亡证明材料(医疗部门的医学死亡证明、居(村)委会的死亡证明定机关的死亡证明信、殡葬馆的火化通知书)。《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属集体户的收缴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属家庭户且全部注销的收缴《户口簿》原件) 三、继承房产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 四、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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