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公司如何税务筹划 |
释义 | 劳务公司税务筹划的方法有: 1、利用建立有限公司,子公司好分支机构的税收优惠; 这方面主要是利用保留企业所得税和企业增值税的方式,可以享受到一定比例的税收奖励,企业可以享受到增值税税额的25%-35%的奖励以及所得税税额的20%到28%的税收奖励。比如说你的企业增值税税额为100万,按照增值税50%的比例保留,就可以保留50万,可以享受到25-35万的奖励。你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100万,按照企业所得税40%的地方留存,有40万为地方留存部分,你可以享受到20-28万的奖励,两种税额加起来合击享受到45-63万的奖励。 2、可以利用费用转移合理节税; 个人为他人或单位承担劳务而获得报酬,可尝试与另一方商议,由另一方以某种福利或补助的形式,代替本应由自己承担并因提供劳务而产生的费用,从而合法地减少其应纳税所得的所得。 3、按照收入所在不同地域节税; 由于税收管理的需要, 税务总局要求将县/区,统一规定为“一地”, 而县/区分别对其管辖内的劳动者在一个月内取得的劳务报酬为“一次”;若当月跨县跨区域的, 则需要分别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劳务公司可以为在不同区域接受服务者提供的相同的劳务,就可以按地区筹划其应税的收入。 4、收入分次合理节税; 如果在一次工程中取得连续收益,则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单位,其应税所得按当月实际所得计算。如果提供给同一项服务的期限超过1个月,则可按一定标准将其安排在一次以上的劳务中,分别计算申报纳税。 5、合理利用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转化的方法节税; 税法中规定,当个人通过兼职的方式获取的报酬,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应缴纳税款。因为兼职是个人没有与在职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没有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如果不是兼职,就需要严格按照薪金所得计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所以劳务公司可以合理利用这个税收法律,按照雇员和雇主的从属关系,调整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之间的比例,可以达到合理节税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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